无人书店装监控,平衡了权利和信任

近日,湖南大学旁一所装修不华丽、设备不高端的书店火了,它“俭朴”得甚至连老板都没有在,付款全凭顾客自觉,这个店里最高科技的物件就是安装监控设备,也正是由于这些监控设备,部分人觉得这不是一家凭借自觉、相互信任的“无人书店”。

部分网友认为,监控把顾客的一举一动全部记录,和有店员看管一个样,所以不存在信任。但实际上,有监控和老板是否给予顾客信任并不是“零和博弈”。

就监控记录本身而言,其作用并不只在于记录那些不自觉的顾客没有付账,就像老板娘回应的“有时候在有监控的情况下,也不清楚他们给了多少。”而且运营一套监控设备仅为控制这些多为5元一本、10元三本的二手书的少量流失,在成本上也得不偿失。事实上,恰恰是因为没有店员管理,书店在自身运营中也可能出现其他情况,甚至出现意外事件,这些都需要有监控记录作为找出事实真相、解决问题的依据,要使书店能够合理地运转,除了主观上的相互信任,也需要客观上的事实留存作为必要因素。

就店主经营而言,只要合法,采取什么样的管理方式是其自由和权利,与是否给予顾客信任关系不大。如果无人书店装摄像头就是对顾客的不信任,那么那些既有跟着顾客喊“欢迎光临”店员,也安装了高清摄像头的大型商场岂非视顾客为“江洋大盗”?显然不是。这不应是一个非黑即白、非此即彼的极端选择,而应是一种协调各方、保持平衡的协调发展。店主安装监控是一种在不打扰顾客合理购物的前提下维护自己权益的必要方式,我们都想一个“道不拾遗”的社会,但这并不意味着,自己基于现实情况的合法维权就是对他人的不信任、不尊重。

就顾客而言,摄像头到底是在让谁望而却步?一个素质再高的民族、一个自律性极强的社会公民团体都不能保证没有些许偷鸡摸狗之徒。此时如果拿着“相互信任”去质疑店主的维权之举,反而是打着道德旗号做了不道德的事情。摄像头在前期起到的作用多为震慑作用,是一种告知和警告,去阻止那些潜在的发生的不道德事件、劝退那些有不法欲望者。如果自己以一个平常心态,有合理诉求去逛书店,来这个不大的二手书店里购买学长学姐的资料,那摄像头对于我们又有什么阻碍呢?反而如果遇到突发情况,摄像头在后期还能成为帮助我们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




信任是相互的,维护权利也需要兼顾顾客与店主。在“老板娘没有时间所以店铺无人”的实际情况与顾客自觉付款的行为之间安装监控设备并无不妥之处。从报道中可以看出,三四年来,老板娘人虽不在,但却提供着各种各样的贴心服务,放心地让这些顾客自由自在地选择书刊。顾客们在这三四年中也没有出现过大的问题,总体上来看,书店运营是正常平稳的,双方的交易链也并未因监控设备的存在而产生“不信任”的裂痕。

“内不欺己,外不欺人。”这是孔子对“信”的阐释。信任是双方的相互尊重和互动行为,不应成为一方对另一方的道德绑架和约束,不只是无人书店,整个社会的进步都是在这样一种相互信任中不断进步的。这个过程将在未来很长一时间段内是进行时,在这段时间里,类似于安装监控设备的做法,不仅不是损害双方互信的做法,而是在更大程度上找到了双方权利和信任间的平衡支点。